甘建质〔2025〕44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林业局,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总站、林业和草原局: 现将我厅《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7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省住建厅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安排,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安全责任,统筹推进安全工作 (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其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坚决避免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定期、适时会商研判安全形势、调度推进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二)压紧靠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聚焦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尽职履责管理,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健全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多措并举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效。紧扣明责履责、考责追责管理,切实提高岗位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及能力水平。 (三)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国家、省方案和住建系统子方案,对照省安委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扎实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聚焦畅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任务和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等工作,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安全监管,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四)持续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企业、人员安全准入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白图施工等行为。强化企业和人员安全条件动态核查,强化岗位人员履职管理,严格落实持安全检查记录仪检查、安全日志等制度,针对性加强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作用。聚焦重大隐患防治、危大工程管理、典型易发问题和事故防范,强化施工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扬尘噪声污染防治、食堂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等专项管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五)深入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加强消防审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消防审验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25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履行消防审验程序排查工作,并完成整治总量的60%,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总量的90%以上。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消防验收阶段消防审验服务机构造假行为,建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信息台账。开展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政策措施。 (六)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以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整改消除存量问题,严防反弹新增问题。加快完成已排查出的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任务,动态完善城市燃气管道“大起底”排查信息,将新排查出的老化燃气管道及时纳入2025年计划并加快推进开工建设。积极推动在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提升管网智能监测水平。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从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定期入户安检、瓶装液化气随瓶安检制度,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闭环管理。重拳整治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问题,对在建及新建的燃气管道周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公众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破坏燃气管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和处罚力度。 (七)保障城市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压实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垃圾、道路桥梁、城市公园等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完善细化实化应急救援措施。加快推进排水防涝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重点区域涉水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值班值守,保障城市安全度汛。紧盯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切实防范火灾。开展市政设施运行情况常态化检查排查、维修养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治,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排除。加强城市道路铁路“平交口”安全管理,推进“平改立”工作。严格落实地下密闭空间、有限空间和动火作业操作规范,配备必要的监护人员和设施设备,落实应急措施,严防中毒、电击、溺水等事故。强化公园内游乐、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大节庆期间对城市公园(动物园)、绿地、广场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区域的巡查频次,确保公园运行安全。 (八)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地级城市在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等业务领域生命线工程建设,提升安全隐患预警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切实加强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各地城市管理部门督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所有人(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九)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安全防范。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责任,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共有部位和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排查、维修、养护、管理,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室内装修涉嫌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立即报告并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会同业主、使用人和其他管理人联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做好夏季防汛抗汛、冬季防滑防冻工作,加强节假日值班值守和巡查;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在完成4:1配建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不断完善提升充电设施,配合消防等部门建立本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登记台账并加强动态管理、劝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十)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强化市县主体责任,指导市县精准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旧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督促市县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编制本地区危旧房改造规划计划,通过“留改拆”等多种形式实施改造。 (十一)持续做好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加强农户住房安全日常监测,及时掌握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积极引导产权人或使用人在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的基础上,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或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的及时纳入支持范围予以解决;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引导产权人、使用人因地制宜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常态化开展自建房安全监管。切实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自建房倒塌伤人事故。立足实际,因历史原因、客观条件等因素,短期内确实无法进行工程整治措施的经营性自建房,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格声明管控要求,开展常态化监管。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排查、整治及第三方抽检核查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暂时无法实施工程整改措施、仅采取管控、暂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和高校周边用于餐饮娱乐的自建房要持续进行“回头看”。严禁自建房违规改扩建、带险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提前谋划,做好三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收官工作。对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和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逐项梳理工作情况,形成本地区的专项整治总结评估报告,做好验评收官等相关工作。 (十三)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密排查、严格管理房屋市政工程、市政公用、物业服务管理、广告招牌设施等方面相关施工、作业,突出对涉及或临近人员密集、关联交叉场所动火作业的管理。指导限额以下小型相关工程备案,强化落实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动火作业“六个必须”、电气焊“十不准”、检维修“七必须”等制度措施,整治消除问题隐患。 (十四)扎实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指导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进场材料见证取样复试和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制度,严厉查处和曝光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强化设计交底、工序和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溯源管理。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和相关既有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 三、坚持系统治理,持续夯实安全基础 (十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对各地住建等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相关从人员人员培训考核准入管理,督促落实用人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统筹提升安全能力水平。结合安全月等各类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责活动,强化安全知识和自救逃生常识宣传。 (十六)提升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水平。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应用示范。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住建”监管系统和功能平台建设运用,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快推进相关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推动设备大规模更新,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十七)压茬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常态化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学习运用,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档入库、对账销号、闭环管理,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对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免予行政处罚,对“走过场”“假检查”行为严肃追责,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 (十八)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推进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强化精准检查执法,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及“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事项清单。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工作模式,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持续开展“安全三问”,对重大隐患和不履职等严重行为坚持严管重罚,每季度至少公布3个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 (十九)强化应急准备和事故管理。强化应急抢险现场指导和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常态化做好灾害应对防范。健全落实预案措施和保障机制,支持加强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现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加强安全信息员及值班人员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及信息报告,遇突发情况迅速响应,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