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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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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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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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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报批稿)
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道路资源,协调公交车、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通过平
面交叉口,使交通运行通达、有序、安全、舒适、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工程规划阶段及
工程设计阶段的新建、改建或治理规划设计;市郊公路平面交叉口可参照执行。
1 新建道路交叉口应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2 改建和治理道路交叉口的规划设计,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基本要求;个别规划设计方
案指标受现状条件限制不能达到本规范的要求时,经技术与经济论证,近期规划方案可在技
术方案或技术指标上做合理变动,但远期规划方案应考虑经逐步改造后能达到本规范的要
求。
1.0.3 平面交叉口的规划设计过程须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公交优先”的战略、“因地
制宜”的方针,以保障行人、自行车和公交乘客的过街或换乘便捷、安全为原则,应把行人
与自行车过街安全的重要性放在机动车辆通行之上。有序配置公交车、行人、自行车和机动
车的通行空间,合理安排各种交通流的通行时间。
1.0.4 平面交叉口的规划设计过程须采用“时空一体化设计”的技术路线,同时协调配置交
叉口的通行空间与通行时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交叉口时空资源的优化
配置和高效利用。
1.0.5 平面交叉口的规划设计必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遵循保障安全、保护环境和节约
城市用地的原则。
1.0.6 浙江省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现
行规范、规程以及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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