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适应城市道路建设发展的需要,使城市道路路基工程设计符合安全适用、
技术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各级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的路基设计。
1.0.3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应结合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
好”的设计理念,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合理采用技
术标准。
1.0.4 路基工程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抗变形能力和耐久性,从路基填料
选择与压实、强度与稳定性、防护与加固、排水系统、关键部位处理等方面进行综
合设计。
1.0.5 路基设计提倡结合当地条件,积极、慎重地应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
和新工艺,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广。
1.0.6 路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最新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