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适应我国城镇道路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路面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证路面工程安全、可靠、耐久,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城镇道路、广场及停车场的路面设计。
1.0.3 路面设计应符合国家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规定,鼓励设计节能降耗型路面,积极应用路面材料再生技术。
1.0.4 多年冻土、沙漠、盐渍土、膨胀土等特殊地区的路面工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补充规定,但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路面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