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工程设计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采用12米;连接线7.5公里,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12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1级。属于旧路改造工程。
本合同段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和排水防护工程。
本工程是旧路改造,第十二合同段工程路段地貌以平原为主,地面高差变化较小,地势较为平缓。原公路沿线两侧闲置荒地及闲散空置的院落房屋较多,便于施工时临时租用或占用。合同段内原路北侧,还有一条与原路平行的旧路可以通行,可用作工程开工后施工车辆的临时通行车道。该工程施工环境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