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工程施工完毕,土路基基本形成并检整完毕后,即可开始级配碎石基层的施工。级配碎石施工完毕,可开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混合料拌合后,成品料用自卸汽车运至现场,用机械进行摊铺,经检整碾压成型。
(2)在合格的级配碎石垫层上摊铺底基层、基层,摊铺宽度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车行道部分底基层加铺30厘米宽,最上层加铺24厘米宽,碾压时考虑采用与摊铺厚度一致的木方作为边模,以保证压实成型后的线型整齐、边角压实满足要求;虚铺系数通过试验段确定,通常按1.3-1.4考虑。同一层基层的摊铺在接头处设置木模,以防形成斜搓;不同基层的接头应做成台阶形错开,距离以大于1米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