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段起于K40+000,终点桩号K48+682.579。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困难地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4、本合同段总里程为8.683km。
二、主要技术标准
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本标段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路面宽度8.5米;全线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里-Ⅱ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其中K43+320~K43+380为过渡段,路基宽度由10m过渡到8.5m;K43+380~K43+573.203路基宽度8.5m;K43+573.203~K43+647.167为过渡段,路基宽度由8.5m过渡到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