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口预告标志。在与高速公路直接连接的普通道路上,应设置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被交道路为一级、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时,应在距基准点500m、1km、2km 处单独设置500m、1km、2km 入口预告标志;被交道路为其他公路时,可仅在距基准点处500m、1km 处单独设置500m、1km 入口预告标志。入口预告及入口标志的版面内容如下:第一行信息应选择即将进入的高速公路的编号。两条高速公路共线段区间,应同时选择两条高速公路的编号。
第二行信息应选用即将进入的高速公路两个方向最近的控制性信息,两条高速公路 共线段区间,应同时分别给出两条高速公路的最近的控制性信息。也可根据需求增加沿线可到达的大型民用机场、高速公路跨江大桥及高速公路编号等重要信息。两个不同方向的信息之间可进行分隔。入口预告标志中的控制性信息数量不宜超过2 个,不应超过4 个。
第三行信息为标志距高速公路连接线与被交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和箭头。当指路标志采用双标识系统时,该处增加互通立交(或收费站)入口的名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