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面控制测量的要求
平面控制宜在1km左右设一对控制点,两点之间必须通视,控制点可以用木桩。不远于5km固定一对控制点,固定点可以设在不易风化的基岩或坚固稳定的建筑物上,亦可埋设混凝土桩。控制点的式样和精度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
2、高程测量的要求
水准点宜沿线路布设,一般地段每隔约2km设置一个,水准点宜设在线路100m范围以内,并应设在不易风化的基岩或坚固稳定的建筑物上,亦可埋设混凝土水准点。水准点的式样和精度应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水准点的编号为“BM1”,“BM2”,“BM3”……”,比较方案的分别为“IBM1×”,“IIBM×”,“IIIBM×”……”, 依次从田东往德保方向增加。
3、地形测量要求
地形测量精度要求满足《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地形图例符号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制图图形符号标准》和《铁路工程制图标准》的规定。对利用的既有地形图及航测图.应进行全面的现场核对, 地形,地物变化者均应补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