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资格审查
毕业生在本科生毕业论文按计划完成,经教导老师指导、评阅,并确定其是否具备答辩资格。指导老师在其答辩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学生答辩后,须将其答辩申请表交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并予以分组。
二、成立答辩小组
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建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3-5名答辩评委组成,答辩评委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数量可视情而定。实行指导老师回避制度。
答辩小组设组长一人,答辩秘书一人。
二、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实施
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前,参加答辩的每位学生须向答辩小组发放答辩提纲。
答辩小组每个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报告,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
(一)答辩程序。
1.答辩时,学生先自述论文,简要汇报论文的主要观点、材料和结论,时间为5-10分钟。然后认真听取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委可就论文的基本内容提3—5个问题)并做好记录,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以后,依次认真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不得回避。确实回答不了的问题应予以声明,直至评委认为答辩可以结束为止。
2. 第一位答辩学生自述论文和接受评委提问结束后,到准备席准备;下一位答辩学生到答辩席自述论文和接受提问;依次类推。
3.答辩设有专门工作人员进行记录以及评分统计工作。
(二) 答辩要求。
1.参加答辩者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答辩。
2.参加答辩者必须讲究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回答问题有理有据,不得强词夺理。否则,答辩主持人可视情节轻重,向答辩者提出警告、降分、中止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
3.参加答辩及旁听者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答辩会场必须保持安静。旁听者不得向正在答辩的同学提示。
四、论文成绩评定
答辩小组就毕业论文答辩情况,写出评语,给出答辩成绩。成绩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
答辩小组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结果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总成绩。
五、答辩材料
1. 每位学生的材料包括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评阅人评分表、指导教师评分表、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综合成绩评分表、优秀论文专家推荐表等。
2.答辩秘书在答辩小组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督促学生及指导老师、评阅人及时送交或补充相关材料。
3.答辩材料齐全后交各专业主任审核,如有缺失,答辩组长和秘书负责督促学生及指导老师、评阅人补齐。
4.每位指导老师须妥善保存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资料的电子版。最后由各专业主任汇总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