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现象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已经出台了的有关纠防超期羁押的制度也未得到真正落实.为此,本文在阐述了超期羁押的概念,危害性及其长期存在的原因的基础上,着重提出了一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关键词]超期羁押概念危害性原因对策

  前言

  一,超期羁押的界定

  二,超期羁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

  (二)超期羁押严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实现

  (三)超期羁押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增加诉讼成本

  (四)超期羁押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

  (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仍较为严重

  (二)过于强调惩罚犯罪刑事诉讼目的而忽视了人权保障目的

  (三)立法存在着一些明显缺陷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救济机制

  (五)落后的侦查手段和模式的制约

  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

  (一)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

  2,转变"重惩罚,轻人权"的观念

  (二)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

  1,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前羁押的规定

  2,完善《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超期羁押发生后的国家赔偿的规定

  (三)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

  1,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

  2,建立超期羁押的救济程序

  3,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