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考文献的主要作用

  1、反映研究者的研究基础。科研工作具有继承性,大多研究成果是对前人研究的一种深化和拓展。

  2、尊重前人和他人的知识成果。参考文献是前人研究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引用参考文献是论文作者的权利,而著录参考文献则是其法律义务,引用了前人的资料又不列出参考文献,会被认为是抄袭或剽窃行为。

  3、反映论文作者的科学态度。说明本文所引用的论点、资料和数据均有出处可查,以便读者核查。

  4、向读者推荐一批经过精选的文献。参考文献能为读者深入探讨某些问题提供有关文献的线索,帮助其查阅原始文献,进一步研读作者引用的内容,以求证自己的观点和解决自己的需求。

  5、节约论文篇幅。在科研论文中,作者引用或借鉴别人的方法和观点来佐证自己将要展开的论点等,如果把所涉及的内容全都写下来,有时候容易造成论文内容繁琐、重点不明。正确列出了所引的参考文献,论文中所需表述的内容凡已有文献所载者不必详述,只需标注参考文献号码即可解决。

  二、参考文献写法的误区

  1、文献引用不符合要求

  具体表现有:(1)所列文献范围过宽,凡所参阅过的均列入其中,如教材、内部刊物、获奖过但并未公开发表的成果报告等;(2)所列文献过多,如有些同学认为文献越多越好,将参阅过的文章书籍后的参考文献也悉数收录,有些文献同学们并没有亲自阅读,只是认为跟自己的文章搭点边,也凑数其后;(3)所列文献过少,有些同学怕自己文章引述别人东西太多,被人认为抄袭,故意将一些重要参考文献略去;(4)对文献的理解偏面,以为只有引用文献原文才需要列出;(5)大而不当,将整期刊物甚至连续几期杂志或整张报纸作为参考文献,如有的同学参阅了一期《人民教育》杂志中的一篇文章,参考文献会写:《人民教育》2004年1—12期。

  2、文献著录不符合规范

  具体表现有:(1)漏写项目,如有的文献只有著者和篇名,有的书籍漏掉出版社,有的期刊漏掉年份期号等;(2)项目过杂,如有的丛书文献总主编、分册主编甚至副主编以及丛书名称,分册名称、主副标题等写了一大堆;(3)次序杂乱,如有的文献条目先写篇名,有的先写著者,有的先写期刊名等不统一,不按定规;(4)数字、标点符号不规范,如一会儿是中文数字,一会儿是阿拉伯数字,一会儿是用黑点,一会儿用书名号;(5)不按标注排列,参考文献在文内有标注的一般要按顺序排列,不能杂乱无序。

  三、常见文献的类型及标识

  根据 GB 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

参考文献类型
专著
论文集
报纸文章
期刊文章
学位论文
报告
标准
专利
文献类型标识
M
G
N
J
D
R
S
P

  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其文献类型标识建议采用单字母“A”;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建议采用单字母“Z”。

  对于数据库(database)、计算机程序(computer program)及电子公告(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等电子文献类型的参考文献,建议以下列双字母作为标识:

电子参考文献类型
数据库
计算机程序
电子公告
电子文献类型标识
DB
CP
EB

  四、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及其标识

  对于非纸张型载体的电子文献,当被引用为参考文献时需在参考文献类型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本规范建议采用双字母表示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磁带(magnetic tape)—MT,磁盘(disk)--DK,光盘(CD-ROM)—CD,联机网络(online)—OL,并以下列格式表示包括了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

  [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

  [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database online)

  [DB/MT]—磁带数据库(database on magnetic tape)

  [M/CD]—光盘图书(monograph on CD-ROM)

  [CP/DK]—磁盘软件(computer program on disk)

  [J/OL]—网上期刊(serial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