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金属和非金属风管系统的安装。
二、基本规定
1. 风管系统安装后,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下道工序。风管严密性检验以主、干管为主。在加工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低压风管系统可采用漏光法检测。
2. 风管系统吊、支架采用膨胀螺栓等胀锚方法固定时,必须符合其相应技术文件的规定。
3. 风管及部件穿墙、过楼板或屋面时,应设预留孔洞,尺寸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风管和空气处理室内,不得敷设电线、电缆以及输送有毒、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管道。
5. 风管与配件可拆卸的接口及调节机构,不得装设在墙或楼板内。
6. 风管及部件安装前,应清理内外杂物及污物,并保持清洁。
7. 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8. 风管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高速,其位置应正确、受力应均匀。可调隔振支、吊架的拉伸或压缩量应按设计要求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