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的单机试运转及系统调试。
1 施工准备
1.1 材料及机具。
1.1.1 测试用仪器、仪表应在周检合格期限内。
1.1.2 仪器、仪表的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应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
1.1.3 主要仪器、仪表及工机具:风速、温度、风压、湿度测试仪、噪声计、微压计、转速表、钳形电流表、钢丝钳、万用表、手电钻、手锤、扳手、螺丝刀。
1.2 作业条件
1.2.1 通风、空调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安装质量检查记录齐全,符合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得到监理部门的确认。
1.2.2 制定出系统试运转方案及工作计划,同时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试运转现场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及试运转操作人员。
1.2.3 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等能源供应均能满足使用要求。土建施工应完工,门、窗齐全,试车现场应清理干净。
1.2.4 在试运转、调试期间所需的人力、物力及仪器、仪表设备能够按计划进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