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通风与空调系统无机玻璃钢(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风管及部件安装。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玻璃钢风管及部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文件。
2.1.2 辅材:型钢、螺栓、螺母、垫圈、垫料、螺钉等,均应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
2.2 机具设备
2.2.1 机械:电动砂轮锯、角向磨光机、台钻、倒链等。
2.2.2 工具:电锤、手电钻、扳手、改锥、手锯、木锤、电气焊设备、滑轮、绳索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安装部位无障碍物,地面基本清理干净。
2.3.2 结构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无遗漏。
2.3.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土建500mm标高线已测放。
2.3.4 安装现场的辅助设施,如:脚手架、梯子、电源和消防器材等应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