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通风与空调系统中无机玻璃钢风管及部件安装。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玻璃钢机管及部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和质量鉴定文件。
2.1.2 辅材:型钢、螺栓、螺母、垫圈、垫料、螺丝等,均应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
2.2 机具设备
2.2.1 机械:电锤、手电钻、手锯、电动砂轮锯、角向磨光机、台钻、电气焊具、倒链等。
2.2.2 工具:扳手、改锥、木锤、滑轮绳索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安装部位无障碍物,地面基本清理干净。
2.3.2 结构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无遗漏。
2.3.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及50 线、控制线的测试
2.3.4 安装现场的辅助设施,如:脚手架、梯子、架子、电源和消防器材等应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