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
通风、 空调与空气洁净工程设计中的有关规定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1)当采用不带喷雾的轴流式通风机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轻作业: 2~4m/s; 中作业: 3~5m/s; 重作业: 5~ 7m/s。
(2)当采用喷雾风扇进行局部送风时,工作地点的风速应采用3-5m/s,雾滴直径应小于100um。
(3)系统式局部送风,送到人体上的有效气流宽度,宜采用1m;对于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2的轻作业,可采用0. 6m。
(4)吊扇叶片距地面不应小于2.3m,距顶棚不应小于0.25D (D为吊扇叶片外缘直径)。吊扇应布置在其服务区域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