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的审查要点如下:
1、防排烟风机、补风机在建筑物内部时,应设风机房(上海《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3.3.1-2条),如吊装设置应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材料做防火保护。
通风机、新风机组、吊柜式空调机均在建筑物内部时,是否设机房问题:应据防火、防爆、风机噪声、维修管理、更换空气过滤器、冷凝水泄漏等因素考虑,一般应设机房。
2、高规8.5.7条 建规9.3.13条 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保温材料一般都有说明的,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大家比较容易忽视,可在设计说明中写上。
3、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其裙房部分(不超过24M)靠外墙楼梯间排烟问题:按《高规》6.2.2条处理,如裙房部分封闭楼梯间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据6.2.2.1条规定,应设防烟楼梯间,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4、高规5.2.4条 “管道穿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不燃材料”-强条。大家设计时可在设计施工说明或者附注里加上:“管道穿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8.2.7条 设置机械排烟的汽车库,最好尽量设机械补风系统,还是因为防火卷帘要关闭的问题。江苏省对此要求很严,不知其他各地的审图、消防部门的意见是如何的了。
排烟口可利用平时排风口,但作为排烟口的排风口距室内最远点不能超过30M-《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第8.2.3条。
6、建规9.3.11条 规定防火阀须设单独支架、易熔片应能顺气流方向自行严密关闭 -强条。设计时可在设计施工说明或者附注里加上:“防火阀应注意安装方向,设单独支架。”
7、高层建筑大于30M走道只有单侧可开启外窗,应采取机械排烟措施,并应满足《高规》8.4.5条、8.4.2条及8.4.2条条文说明的要求。
8、厂房排烟:依据工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生产工艺要求及当地消防部门审查意见办理。
9、吊装新风机组风管不穿过防火分隔物,在一个防火分区内可不设防火阀。(如穿过普通隔墙时)
10、高规8.4.9条 规定了防热变形,就必须采用隔热措施,隔热层也应采用不燃材料,所以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11、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平时排风是否要遵循下排2/3,上排1/3的问题:不一定了,目前汽车库停放汽油车多,燃料为无铅汽油,废气较空气轻,排风口的布置可据具体情况处理。
12、《建规》9.3.12条 《高规》8.5.6条:风管软接头应注明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