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对高频介质加热设备的各项要求,包括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技术分级、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订购和供货等.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1-300MHz,轴出功率大于或等于50W 的高颇介质加热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该设备可在自然气氛、保护气氛和真空中,对诸如塑料、木材、橡胶、织品、玻瑞、陶瓷、纸张、食品等部分导电性或非导电性材料进行加热、软化、热合和干燥等热加工工艺。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1993-12-28
实施日期: 1994-10-01
首发日期: 1993-12-28
复审日期: 200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