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约为9087.58㎡,空调面积为约3954.24㎡。夏季设计冷负荷750.62KW,冬季设计热负荷325.6KW。本设计采用两台螺杆式冷水机组加一台供热锅炉,夏季供冷,冬季供热。审判庭等大空间采用一次回风吊顶机组,选用散流器下送风;其中一楼大审判庭由于层高较高,采用旋流风口下送风;大门厅采用侧送风口对吹送风;办公室及小面积房间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某些不易引新风的房间采用全回风系统。下面三层综合性建筑和上面办公室采用两个独立的冷冻水环路,采用闭式管路同程式水系统。大空间和卫生间设置排风系统以保持房间风量平衡。地下室设置送风机与排风机,排烟和排风合用一个系统,风口也共用,平时低速排风,火灾时高速排烟;车库及水泵房、机房的送风由送风机完成,其他房间的送风与空调系统的送风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