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阻性、抗性、共振性消声器制作与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及主要机具:
2.1.1 各种板材、型钢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或质量鉴定文件。
2.1.2 除上述证明文件外,应进行外观检查。板材表面应平整,厚度均匀,无凸凹及明显压伤现象,并不得有裂纹、分层、麻点及锈蚀情况。型钢应等型,不应有裂纹、划痕、麻点及其它影响质量的缺陷。
2.1.3 吸声材料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用,并满足对防火、防潮和耐腐蚀性能的要求。
2.1.4 其它材料不能因具有缺陷而导致成品强度的降低或影响其使用效果。
2.1.5 龙门剪板机、振动式曲线剪板机、手动电动剪、倒角机、咬口机、析方机、咬口压实机、合缝机、型钢切割机、冲孔机、台钻、手电钻、液压铆钉钳、电动拉铆枪、空气压缩机、油漆喷枪、钢直尺、角尺、量角器、划规、划针、洋冲、铁锤、木锤、拍板、滑轮、倒链、绳索、活动扳手、钢丝钳、螺丝刀、钢锯、线锤、钢卷尺、水平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应具有宽敞、明亮、地面平整、洁净的厂房。
2.2.2 作业地点要有满足加工工艺要求的机具、设施、电源、安全防护装置及消防器材。
2.2.3 消声器制作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标准图的要求进行,并有施工员书面的质量、技术、安全交底。
2.2.4 消声器制作所运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的防火、防腐、防潮和卫生的要求。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外壳放样→剪切、冲口、折方→成形领料→法兰下料→焊接→冲孔、打眼消声片下料→填充消声材料→装钉覆面材料→ 组装→法兰铆接→成品检验→出厂→安装→检验
3.2 消声器制作。各种金属板材加工应采用机械加工,如剪切、折方、折边、咬口等,做到一次成型,减少手工操作。镀锌钢板施工时,应注意使镀锌层不受破坏,尽量采用咬接或铆接。
3.3 消声器框架应牢固,壳体不得漏风。消声器外管、内管、盖板、隔板制作,法兰制作及铆接等要求参照4.1内容。
3.4 阻性消声器在加工时,内部尺寸不能随意改变。其阻性消声片是用木筋制成木框(如设计要求用金属结构,则按设计要求加工),内填超细玻璃棉等吸声材料,外包玻璃布等覆面材料制成。在填充吸声材料时,应按设计的容重,厚度等要求铺放均匀,覆面层不得破损。装钉吸声片时,与气流接触部分均用漆泡钉,其余部分用鞋钉装订。钉泡钉时,在泡钉处加一层垫片,可减少破损现象。对于容积较大的吸声片,为了防止因消声器安装或移动而造成吸声材料下沉,可在容腔内装设适当的托挡板。
3.5 抗性消声器是利用管道内截面突变,起到消声作用。加工制作时,不能任意改变膨胀室的尺寸。
3.6 共振性消声器制作应按设计要求加工。不能任意改变关键部分的尺寸。穿孔板的孔径和穿孔率应符合设计要求。穿孔板经冲(钻)孔后,应将孔口的毛刺锉平。共振腔的隔板尺寸应正确,隔板与壁板连接处应紧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