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一、一般性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对所从事的工作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熟知,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工作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或非施工性工作。
5.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无论施工与否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6.施工人员要坚持作业岗位,不得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7.晚上除值班人员外其他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工地留宿,值班人员如需外出必须提前1天向有关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无领导批示值班人员一律不得外出。
8.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衣着整洁;严禁穿拖鞋、赤背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凡超过2m(含2m)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高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
9.在高空作业中,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不能垫高使用。梯子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必须采取防滑措施。禁止2人同时在梯上作业,使用人字梯时必须有专人看护。
10.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11.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12.施工前应对施工作业区域认真勘察,检查有无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施工。
13.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