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必须是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且经消防机构审核批准后的施工图纸。
2 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做到“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3 安装的消防产品、机电产品和材料要符合下列条件:
3.1消防工程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有两种类型:消防工程专用消防产品和非专用的通用产品。
消防产品: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报警阀组、水泵结合器;
通用产品:如镀锌钢管、稳压泵、压力表、减压阀、止回阀、闸阀。
3.2 采购的消防产品,应具有国家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型式认可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3 采购的通用产品,应具有型式检测报告,检验合格,型式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检验周期内。
3.4 选用的高低压柜、各类箱屏、电线电缆,应当具有合格证、3C证书,设备上有铭牌。
3.5 选用的各类钢材,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厂家要出具材质证明和合格证。
3.6 各种主要辅料、管件、焊条、油漆等应有合格证。
4 选用的机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技术要求,使用强检和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5 施工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应作到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也应作到持证上岗。
6 工程施工中应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机关等上级单位的检查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
7 施工中应严格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认真执行有关的消防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工艺及有关的图集、厂方资料等施工要求。
8 施工工程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填写,应作到与工程同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应交给建设单位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按合同要求,绘制竣工图。
9 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再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单。
10 配合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对出现的问题积极整改。
11 配合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送交有关资料,参加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主持的消防工程验收工作,对验收过程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