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准备
1.1必须明确工程概况,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了解基槽土质,地下水位,基槽开挖尺寸、边坡等情况。
1.2明确基槽区的地下构筑物的埋设地点、类型尺寸、埋深等情况,如影响施工的应等施工人员协调处理后方可施工。
1.3根据布置的排水方案进行实施布署及安排的工作量合理的搭配各工种的劳力人数。
2、施工作业条件
2.1根据测量放样的数据、顺序布控方向及高程控制点,经复核后方可进行开挖。
2.2在无地下水(地下水较少)且不超过1.5m或地下管网密集(地下管线不明)等无法机械开挖的
地段,采用人工开挖。施工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是否结实,安装是否牢固,不安全工具应修理好后方可使用。
2.3当采用机械开挖时,施工工人应在指挥人员(机械指挥人员或施工管理人员)的控制下配合机械进行修整。保证断面尺寸(高程、宽度)防止超挖。且在机械旋转工作半径内严禁站人。采用水泵抽水时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听从电工的安全交底。
2.4在基槽边坡无法满足设计和自身稳定性要求时,施工工人应严格按照施工管理人员所布置的防护措施(垒砂袋)等进行防护。及时在开挖后的边坡临边进行安全防护并设明显标志,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5如遇到土质较差的地段,应在槽边5m范围内清除所有障碍物,确保施工通道畅通。施工工人应集中精力,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解决,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6基槽开挖至已知地下构筑物附近时,施工工人应根据施工管理人员交底的数据、范围,采用人工开挖探坑,准确了解地下构筑物的情况。
2.6.1当地下构筑物为横穿电力、邮电、自来水、煤气等城市管网时,施工工人应当严格按照施工管理人员的布置进行探明线位的准确位置,待施工管理人员协同有关单位确定好现场保护措施或拆除方案后,并允许继续开挖时方可施工。
2.6.2如果地下构筑物为纵向结构,并必须保持原状的,应该按施工管理人员的交底进行保护,待构筑物不影响开挖时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