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交底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的砂石地基、地基处理以及地面垫层等工程。
1.材料要求
(1)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砂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要求颗粒级配良好。
(2)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用做排水固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越过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
2.主要机具
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6~10t)、手推车、平头铁锹、喷水用胶管、2m靠尺、小线或细铁丝、钢尺等。
3.作业条件
(1)对级配砂石进行技术鉴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2)回填前,应组织有关单位检验基槽地质情况。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以及有无积水等情况,办完隐检手续。
(3)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积水状态。
(4)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木橛或标高桩,或在固定边坡(墙)上钉上水平木橛或弹上水平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