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为集体育比赛、办公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公用性民用建筑,建设场区位于江西省瑞昌市,含有体育场和体育馆。其中体育场总建筑面积约 17540.09㎡,建筑共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21.97m(管桁架最高点),结构平面形状为圆形,结构平面及体型规则;体育馆总建筑面积约21996.70㎡,建筑共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29.793m(网架最高点),结构平面形状为圆形,结构平面及体型规则。
本工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本工程按标准类建筑进行抗震设防,结构型式为框网架结构,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
本工程基础采用机械钻孔灌注桩的基础型式、柱下独基。
本工程相对标高 ±0.000 m,相当于绝对标高:33.500m。
外墙采用240厚MU10烧结多孔砖,M7.5混合砂浆砌筑。内墙采用200厚MU10加气混凝土砌块,M5混合砂浆砌筑隔墙采用100厚MU10加气混凝土砌块,M5混合砂浆砌筑; 墙身防潮层设于墙体室内地坪下0.06m处,采用20厚1:2水泥砂浆掺水泥重量5%的防水剂;
机械钻孔灌注桩基础、承台、基础梁的抗渗等级为C30P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