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主体包括1~5#楼、地下室及基坑围护等,工程质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面积为105906.67m2(地上建筑面积85863.67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0043m2)。1#楼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十五层,总建筑面积为13630.00m2;2#楼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十八层,总建筑面积为16643.90m2;3#楼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十九层,总建筑面积为12394.07m2;4#楼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十九层,总建筑面积为12591.19m2;5#楼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十九层,总建筑面积为30498.61m2。
本基坑工程现场高程约为罗零高层8.4,本工程地下室+0.00标高相当于罗零9.4m,基坑周边场地高程为罗零8.0-8.5m(即-1.4至-0.9),地下室底板面标高-5.1m,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基础持力层为卵石层,基础底面进入持力层内不小于300mm,地下室板底厚度为300mm,垫层厚100mm,主楼采用筏板基础,筏板面标高为-5.1-7.0m,筏板厚度为1.8m-2.0m,垫层厚度100mm,筏板基础持力层为卵石层,基础底面进入持力层内不小于300mm,当持力层深度超过设计埋深时,超开挖部分采用C15素混凝土垫层垫至设计标高,故现场地施工时基坑底标高按现场地卵石层面以下300mm或基础底面较深者考虑.本基坑开挖深度约为4.4m-7.2m,基坑周长为570m。其中,在北向、东向、南向由于其周边大范围为地下室底板而离主楼底板有相当距离,故基坑周边10m范围内大面积土方开挖深度约至标高-5.5m(开挖深度约4.1m至4.6m),在西向由于2#、4#楼靠近基坑边,2#、4#楼主楼周边土方开挖深度-7.2m(开挖深度约5.8m至6.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