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区位于xx镇中北部,涉及3个村,总面积1.2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万亩。
(四)建设标准
(Ⅰ)水利措施标准
1、灌溉工程
灌溉系统完善,灌溉用水有保障,水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农田灌溉制度科学合理,灌水方法先进。
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90%以上。
灌溉水利用系数0.7以上。
引水河道及渠首工程,在充分利用当地地表径流的基础上,尽量保证灌溉设计保证率下适宜灌溉面积用水要求。泵站等建筑物、机电设备、输变电设施配套齐全,综合装置效率达到有关规范标准。固定泵站进行渠道灌溉时,每站控制面积不小于500亩。
完善农田灌溉系统,合理布置输水、配水渠系(管道)。渠道布置应结合排水系统、田间道路统一规划,尽可能减少交叉建筑物和占地。灌排系统一般分开布置,斗渠和斗沟宜相间布置,农渠与农沟根据项目区实际进行合理布置(相邻或相间)。
渠道断面尺寸通过水力计算确定。渠道防渗形式,根据项目区的土质情况选择粘土夯实、混凝土衬砌、浆砌石砌等适宜的防渗措施。需衬砌防渗的地区,渠道防渗率不低于50%。
大力推行农艺节水措施,提高水的利用率。农艺节水措施包括蓄水保墒、秸秆还田、选用抗旱品种、施用抗旱保水剂等,各项措施应符合技术规范。推行科学合理的灌溉制度。稻田因地制宜地采取“干湿交替”用水模式,蔬菜等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采用“少水勤灌”模式。
项目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宏观上实行总量控制,微观上实行用水定额管理。积极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模式,配备必要的量水设施,按用水量和核准的水价收取水费,以管理促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