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XX省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规范编制依据,提高概(佑)算编制水平,合理确定造价,根据国家及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省水利水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编制规定。
本编制规定是编制和审批XX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是水利水电工程进行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及财务评价、国家综合部门确定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规模、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稽查和审计、项目法人筹措资金和管理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编制规定适用于江西省中小型新建、扩建、加固改造的水利水电工程。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水电项目,按水利部颁发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编制规定按工程类别确定相应的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系根据工程性质、工程规模、建筑物型式、施工技术的复杂程度和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