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r\n 经审查,批准《水利系统通信运行规程》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编号为SL306-2004。\r\n 本标准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r\n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r\n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r\n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制计划,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颁布的DL/T544-94《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编制《水利系统通信运行规程》。本规程的编写格式以SL01—2000《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为依据。\r\n《水利系统通信运行规程》共8章、2个附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r\n ——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原则。\r\n ——水利系统通信机构与职责。\r\n ——水利系统通信岗位制度与考核制度。\r\n ——水利系统通信技术、运行及工程管理。\r\n ——水利系统通信的安全与保密、运行统计与评价及报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