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目标
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建制市和问题突出的县级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在对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出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立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监测体系和应急预案;水土流失严重且影响水源地安全的区域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减少入库泥沙和面源污染;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水量和供水保证率达到供水规划目标要求。
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建制市和县级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全面保护,重要城市应急水源储备能力显著提高;重要的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入库泥沙和面源污染得到基本控制;进一步提高供水保证率,建制市和县级城镇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满足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2、主要任务
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进行建制市和县级城镇(以下简称“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水源供水功能优化与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提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修复、湖库型水源地泥沙和面源污染控制、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饮用水水源地监控体系建设、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等规划方案;进行措施的总体布局,提出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