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步设计定位
初步设计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编制。
初步设计报告经审批后,可作为编制招标设计、施工详图设计和年度施工计划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要体现项目决策的正确性,初步设计是在确定设计方案基础上确定工程投资。
现行编制规程的适用范围
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适用于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不同类型的工程,应根据工程任务特点,其工作内容和深度应有所取舍和侧重。特别重要的大型或利用外资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深度可由主管部门提出补充要求,条件简单的大中型工程可以适当简化,改扩建和加固工程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