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作区的规划,必须以一个经济单位(乡镇)的农业生产和水土保持全面规划为基础,根据农林牧全面发展,合理利用土地的要求,研究确定农林牧业生产的用地比例和具体位置,以道路、渠道、坡面、梁峁为单位划分耕作区,每个耕作区面积以50-100亩为宜。同时应做好沟渠工程的规划。
地块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地块的平面形状,应基本上呈长条形、带状布设。
当坡面有浅沟等复杂地形时,地块布设必须遵循“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的原则。
地块长度一般规划为150-200米,不应小于100米。
有灌溉要求的田面,应使田面保留1/300-1/500的纵坡比降,以利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