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整治:是指在以农用地(主要是耕地)为主的区域,通过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宜农未利用地开发:是指对宜农未利用地采取整治措施,以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活动。
建设用地整治: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是指对农村地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活动。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是指对旧城镇、‚城中村‛和旧工矿等进行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加强节地建设,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活动。
区域性综合整治:是指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要求,以村、镇为基本整治区域,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对区域内的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其目标更加多元化,呈现出区域综合性、多功能性、多效益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