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虎山水库坝址承雨面积0.56km2,1957年冬由大树湾、黑虎山两村共同修建,1958年春建成。由于黑虎山水库没有保存工程资料,根据实测情况和对在当地调查推算得知:水库坝址河床高程约84m,坝顶高程在 91m左右,坝高约7m。运行期间,对当地农作物的灌溉用水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灌溉效益,于1974年对水库大坝进行续建加高。即在原坝顶高程91m基础上采用迎水面砌筑直立条石(最大块约1.5吨)挡土墙方式,将大坝加高4.5m至现在的95.5m高程,坝顶宽度增加到12m~14m,最大坝高达到11.5m。溢洪道桥涵宽4.0m,同时对大坝背水坡进行了填土培厚处理。
根据宜昌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及水利化区划,84年实测水库总库容为10.0万立方米,死库容为0.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9.7万立方米,防洪安全标准:130mm/h。按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SDJ12—78设计标准,属五等工程小(二)型水库,主要建筑物为五级。 小(二)型水库洪水标准:正常运用洪水重现期为20年,非常运用(土石坝型)洪水重现期为2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