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的精神,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为了贯彻落实中央2005年一号文件,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下达了2007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限额计划。其中天门市补助资金限额57万元(中央补助资金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7万元)。
根据天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5年)》,本年度项目位于天门市皂市镇境内,以赵南村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坚持水源、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水利措施与农业措施相结合,确保工程建成后,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