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的评估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我部以《关于报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函》(水规计[2008] 320号)将第一阶段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本报告为在第一阶段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编制的第二阶段的评估报告,对《规划》提出的11项水利发展主要指标的实现程度进行了评估,对《规划》提出的8项水利建设主要任务及重要工程实施情况和8项重点改革任务及加强涉水事务管理5项制度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在认真分析水利面临的新形势和总结执行《规划》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意见以及“十一五”后期水利工作的重点和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