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站工程主要包括一座拦水坝、一条引水渠、一座压力前池、一条压力管道、一座主厂房等工程。
动力渠道:桩号0+00——0+022为洞内工程,不存在占用农用地,仅桩号0+022——0+061共39m占用农用地,但多为原电站工程占地,但因年久未用,需作征用,共需占地110m2,工程管护范围占地为40m2,共计150m2均为荒地。
压力前池:大部分仍为原工程占地,但因原工程未作征补偿,因此仍需征地赔偿,共占地面积120m2(含边坡),全部为荒地,按工程区以外2米作为管护面积,则管护面积为50m2,共计170 m2。
压力管道:本工程为1条管道,每条管槽开挖基础宽度为3.0m,总长72.643m,占地260m2(含开挖边坡),全部为荒地,管护范围为两侧各2米,则管护面积为290m2。
厂区(主厂房、升压站、综合楼及厂区空地):占地总面积500m2,均为耕地,管护范围为四周各2m宽,则管护面积为100m2,共计600m2。
附属工程:主要为进厂公路占地和尾水渠占地,进厂公路共占地2500m2,但因有300m长占地为河滩地,因此实际占地为1000m2,尾水渠占地80m2,占地面积均为河滩地,因此共占地2580m2,其中:河滩地1580m2,耕地1000m2。
共计本工程永久性占地3570m2,计5.4亩,其中:耕地2.3亩、河滩地2.4亩、荒地0.7亩。管护范围面积0.7亩,其中工程临时占地0.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