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的要求,考虑项目法人的意见,本次安全鉴定的工作范围为:xx枢纽的泄洪排砂闸以及xx总场、xx乡、xx水库引水闸的闸室、枢纽上下游连接段、启闭机及电气设备等,具体分为:
⑴ 对于现场安全检测的工程项目
a.地基土和填料土的基本工程性质;
b.防渗、导渗和消能防冲设施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c.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变形和耐久性;
d.闸门、启闭机的安全性;
e.电气设备的安全性;
f.其它有关专项测试。
⑵ 工程复核计算的项目
a.进行闸室的整体稳定性、抗渗稳定性、水闸过水能力、结构强度等复核计算;
b.进行钢闸门结构复核计算;
c.对渠首下游束水冲砂道进行行洪能力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