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 水上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上下工作船或交通船严禁抢上抢下,不得超员,防止偏载,并服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
3、 施工船舶悬挂工作标志旗,夜间设置信号灯,保证船舶通讯系统畅通。
4、 抛石时禁止在石堆上走动,石堆上下位置均不准站人,防止溜石伤人。
5、 夜间作业,要准备好足够的照明设施,作业人员要互相关照,及时清点参加作业人员的人数。
6、 船舶所用锚缆要定期检查,以防断缆;水上作业的船舶,均要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
7、 各类抛石船舶,均不准超载和偏载。在运料、就位、抛石和返航中,船与船之间 要相互关照,保持安全间距。
8、 冬季施工,上、下船、作业时一定注意防滑、防冰、防冻。
9、 各类抛石船均不得超载和偏载,在运料、拖航、就位、抛石和船舶返航中,船与船间要相互照顾,互相避让。发现超载、偏载必须立即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