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所有进入施工地域的船舶证件须齐全有效,遵守有关船舶安全治安、消防、环境保护的规定,施工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海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带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保险绳等防护用品,施工船舶应配备足够救生圈,以满足需要;
2.应充分了解现场作业条件,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船机设备的安全。
3. 在安装施工中严格遵守执行起重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十不吊:(1)斜吊不吊。(2)超载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5)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6)吊物上站人不吊。(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