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
(1)、各种材料进场都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材料的外观质量和质量保证资料,并按规定的频率抽样复试,检验合格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本工程。
(2)、用于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水泥、黄砂及碎石其产地、标号及规格应与设计配合比时所用的材料相一致。
(3)、钢筋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识别标志。
(4)、外加剂按照混凝土性能要求掺加,出厂的外加剂应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经配置、检测合格的产品,掺量用量必须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不得随意改变其种类和掺量,或选用不同种的产品替代等。
2、钢筋加工及安装
钢筋表面应清洁,使用前将表面油渍、铁锈清除干净,避免在运输中受到污染。加工时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盘筋钢筋应采用冷拉方法调直,Ⅰ级钢筋的冷拉力不宜大于2%。钢筋的加工应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钢筋的焊接、绑扎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图纸的设计特点及现场设备运输能力,采用“场外定型、分片吊装、底座上整拼”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