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技术交底依据:
1、*施工合同书。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3、**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
二、作业条件
1、开工前,在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由勘测设计单位将测设的平面控制点、高程控制点、工程地形图等有关测量数据向项目部交底,现场交接各类控制点,根据勘测阶段的控制点,项目部技术人员建立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控制网,对三等以上精度的控制网设固定桩,并标明桩号,桩号与设计采用的桩号一致。
2、根据设计施工图及平面控制点,高程控制点确定河道两岸的占地线位置,内堤肩位置,河底堤脚位置并钉桩撒白灰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依据河道的位置线对原地貌进行复测,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