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田范围东西长约1.1~4.0km,南北宽约1.1~4.0km,井田面积为7.1287km2(其中划拨区面积为4.6km2)。井田地质储量为45383kt,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27878kt,矿井服务年限为22.1a。
本项目工业场地占地8.5hm2,平面布置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行政办公区等。
1.2项目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规定及工程建设的特点,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总面积20.77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18.10hm2,直接影响区面积2.67hm2。共分七个防治分区,分别为:工业场地防治区面积8.68hm2(建设区8.5hm2,直接影响区0.18hm2)、清城风井场地防治区2.10hm2(建设区2.0hm2,直接影响区0.10hm2)、呈祥风井场地防治区2.80hm2(建设区2.69hm2,直接影响区0.11hm2)、风井道路防治区1.95hm2(建设区0.69hm2,直接影响区1.05hm2)、排矸道路防治区1.11hm2(建设区0.69hm2,直接影响区0.42hm2)、矸石场防治区3.30hm2(建设区2.95hm2,直接影响区0.35hm2)、输电线路防治区0.83hm2(建设区0.37hm2,直接影响区0.46hm2)。水土保持防治分区见附图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