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对SD160-85《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以及安全、环保等均作了较大的修改。
本标准是根据GB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之第三部分 ‘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的规定,对SD160-85进行修订。
本标准的制定原则:贯彻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与现行的国家级有关标准相协调,并尽量向国际先进工业国家标准靠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D160-85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水利部机械局提出。
本标准由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