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对于中型不同类别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根据工程任务特点对本规程的编制内容可有所取舍。
1.0.3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应以批准的江河流域(河段)、区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为依据,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论述建设该工程项目的必要性,提出开发任务,对工程的建设方案和规模进行初步分析论证,并评价项目建设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