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规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提高编制质量,特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斜体黑字部分为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必要内容)。根据工程特点,初步设计报告可有所取舍和侧重;不涉及的,可以直接简略。
1.3 初步设计在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或安全鉴定,余同)的基础上,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本导则进行编制。
1.4 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认真复核、充分利用工程已有的资料,并根据加固工程设计要求补做必要的勘察、试验、调查工作,取得可靠的基础资料。安全技术认定报告中的有关参数,经设计分析确认后,可作为初步设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