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自主报价是指投标人在综合考虑本单位各项成本费用基础上确定的投标报价。
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标底上浮5%,下浮15%为有效投标报价。工程投标总报价65分,评标价是指每一个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与评标价相等的报价得55分,比评标价每低1%加1分,最多加至65分;加至65分后比评标价再低1%减1分,最多减至35分。比评标价每高1%减1分,最多减至35分。
2、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2-5分(最低2分,最高5分),与经评委评审的各有效报价的平均值相等得5分,比平均值每高或低一个百分点减0.5分,最多低至2分;该项费用不报价的为无效报价,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