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践中,阐述围标串标现象的产生,并从六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控制手段。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防范围标串标;有效措施

1 前言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是国际惯用的较成熟的、科学合理的发包方式,我国至八十年代初推行招投标制度以来,确实对健全市场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施工企业素质、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及防止不正当竞争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招投标活动中也一直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其中围标串标问题就是一个一直困扰招投标工作的“痼疾”,尽管全国各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制定一些新举措来打击围标串标活动,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往往是新政策刚出台几个月,新的对策也就孕育而生。比如推行抽签确定人围队伍的办法,本意是防止围标串标,但马上就出现了手持多个施工企业“通行证”的掮客,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投标代理公司,一有工程就蜂拥报名,不论抽中哪几家都可以再由一个老板去运作。笔者从事招投标管理工作十余年,对这种现象有较深刻的认识。因此有一些想法提出来,供大家讨论。

2 健全公开报名制度、推行网上报名
目前,我国的公开招标报名一般在建设单位或交易中心进行,而受理报名的人员都是业主或招标代理公司的代表,他们有机会设置一些门坎,如要带资垫资或暗示业主已有明确意向等。因此,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建立网上报名制度可以杜绝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政府招投标网站,同时建立投标企业信息卡。将企业的基本情况,如资质等级、财务状况、已建在建工程、获奖情况、项目经理、诚信情况等资料全部录入企业信息卡。在报名时,报名人持企业信息卡和法人电子签名自行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电脑终端刷卡报名,电脑系统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自动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并确定是否接受报名,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3 把好入围关
针对确定入围队伍过程中易产生围标串标的环节,我们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管理:①接受报名后,如投标单位过多,一般应采用抽签法确定入围队伍,尤其是多个标段的项目,采用抽签决定参投哪一段标,比先分标段报名再抽签更能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的发生:②严格资格预审程序。包括资格预审在公开的交易中心进行,抽取专家库评委,业主介绍情况不到场,采用磁带播放的形式等;③限制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转而由政府成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会每年一次定期审查承包商资质、财务状况、质量保证体系、年产值、年纳税额、信用记录等方面内容,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将纳入预选承包商名录,并在网上发布。建设工程的投标单位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产生。深圳市目前已借鉴了香港的经验,采用了该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围标、串标的发生:④从确定入围队伍数量上防止围标串标,将公开招标入围队伍的数量由7家增至10家以上。深圳市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防范围标串标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投标申请人不足11人或领取招标文件少于11人或递交投标文件数量达不到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载明的最低要求的应暂停招投标程序,调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围标串标人的成本。

4 加强对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建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对约束投标人不规范行为的确有较大的作用。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的投标保证金都是由业主或招标代理公司收取的,方式也大多是以现金方式收取。笔者认为,对于一些易产生围标串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应按国家规定的上限收取,并要求各投标单位从自己的基本帐户上转帐。这样,即使个别投标人凑足了几个人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一定可以顺利从其他单位的基本帐户上转帐。以向每个投标单位收2%的投标保证金为例,即使5家来围,总报价10%的投标保证金也不是个小数目,而且还要冒被罚没的风险。另外,加强投标保证金的集中管理也是一种防止围标串标更有效的办法。方法是,由政府或建设主管部门设立一个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支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我们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很多围标、串标行为的滋生都是有一定土壤的,有业主或招标代理公司的支持。比如五个单位围标,投标保证金只收了一份,而且即使被发觉,保证金也没有被没收,这样就助长了围标串标者的胆量,让他们承担很小的经济压力和风险,就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建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防止投标单位所交的保证金被建设方或招标代理公司挪用。
5 建立新型评标专家小组
我国各地的专家库大多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建并管理。评标小组的专家们并非投资方代表,也非受雇于投资方,我们很难想象在毫无约束力的条件下,他们会对投资方感同身受,这种责任感的强弱,往往关系到他们的工作态度的认真严谨,其实围标、串标行为还是有许多蛛丝马迹可寻的。比如技术标套用一个范本来修改,预算书也是只做一套,改改里面的数字等。再看看国际上的投标,投资方对评标专家是非常器重的,投资方通过招标咨询公司来寻找称职的专家小组,这些咨询公司独立于投资方之外,受雇于投资方并对他负责。市场法则使投资方能有效地控制咨询公司——令投资方不满意的咨询公司将很快被市场淘汰。而合格的咨询公司储备了各式各样的专业人才,他们不仅有良好的知识储备,也有丰富的现场经验,基本上能够识别施工单位的弄虚作假。当然,在现行非完全市场经济的中国,目前的评委库也还是可行的,通过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和考核也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

6 评标办法和招标流程上的管理
围标串标的核心是中标价,它的目的在于哄抬标价谋取不合理收益。防止围标串标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采用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最低投标价法是现行国际惯例,采用这种办法,如果要成功哄抬标价基本需要所有投标人参与,而在综合评标法下,围标、串标人通过合理的投标价格安排,可以实现少数投标人参与而哄抬标价的效果。另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不能让中标候选人随意放弃中标资格,而让围标者即使没中到第一名也可以最后中标。

7 加大查处力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2003年3月8日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条款对之作了较为详尽的法律界定,《刑法》也有“串通投标罪”的相关条款。对于围标串标者,情节一般的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不良行为,影响该企业以后一年以上的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应联动建设工程执法队,更甚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围标串标活动应该会逐步减少,也可能会改头换面,出现新的问题,以上探讨仅从监督管理的角度提出,对招标工作的研讨还需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