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必须具备五项内容:一是合理的供水成本,二是经济压力适宜的价格水平,三是科学的定额指标体系,四是可持续发展的价格构成,五是体现激励的供水管理体制。现行供水成本核算的基础规则有缺陷,成本核算的办法和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供水成本费率取值不严密、不明确,由此而形成在同一区域供水成本差距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物价部门、用水户和社会舆论对水管单位核算的供水成本不信任。
关键词:供水成本;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大量的调研分析表明,中国水价的确定和执行中明显存在五大问题:一是供水成本核算不实。二是经济承受能力制约了水价作为经济杠杆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使现行的水价既不能节约水资源,又不能保证水利工程可持续运行。三是缺乏一套严格规范和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使价格杠杆对水资源配置作用的发挥受到制约。四是水价构成不合理、不完整。水价构成中不考虑资源赋存和生态系统的保护。五是供水管理体制缺少激励,中间环节多,造成终端水价高,水管单位渠水价低,水费实收率低,而中间环节多,层层加价等。
一、供水成本核算规则缺失是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的制度障碍
(1)供水成本核算的基础规则有缺陷。(2)成本核算的办法和内容不准确、不完整。(3)供水成本费率取值不严密、不明确。
二、区域平均供水成本替代单个工程供水成本的必要性
由于现行的供水成本核算规则存在明显的缺失和水利工程实行的是按单个工程核算成本、确定水价的方式,因此,在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工作中,一方面存在着成本项目不全、成本核算不实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水管单位管理水平低下,人员膨胀,工作效率不高造成的成本扩张现象,由此而形成在同一区域类型供水成本差距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物价部门、用水户和社会舆论对水管单位核算的供水成本不信任。
从理论上讲,消除现行“成本核算办法”的制度障碍有两种方法,一是重新制定“成本核算办法”;二是以区域平均供水成本代替单个工程供水成本。从基本属性分析,水管单位虽说都定性为事业单位,但却有不同的财政支付形式,如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从运行机制上看,有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水利工程的社会属性上看,有公益性水管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经营性水管单位。现实中水管单位的复杂性使得重新制定适用于各种水管单位的成本核算办法在技术上难度很大。而采用区域平均供水成本代替单个工程供水成本则能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因此,用区域平均供水成本代替单个工程供水成本是消除现行“成本核算办法”制度障碍的有效途径。这种替代至少有三个优点:首先,体现了消费公平。即同一区域内,用水户同样的支付能获得相等的水服务,体现了公平原则。其次,约束了水管单位成本扩张的倾向,为水管单位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控制人员、降低消耗等提供了有效激励。最后,有效地解决了由于成本核算规则中存在的制度欠缺而造成的同一区域不同的水价,或同一类型的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结果不同的现象,提高了供水成本的社会可信度。
三、区域平均供水成本主要核算原则
(1)区域(类别)公平的原则。(2)可持续运行的原则。(3)有效激励的原则。(4)区别对待(分类核算)的原则。
四、推进区域平均供水成本替代单个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的建议
推进区域平均供水成本替代单个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的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技术问题多,涉及到会计课目的调整、费率取值范围的确定、实行不同会计核算制度的水管单位之间的协调、区域类别、规模等级划分与界定、物价部门的认同与支持、核算软件的开发与推广运用等,因此,必须稳健推动,分步实施。
1.选择试点,稳健推动。中国幅员广阔,水资源赋存和开发条件差别很大,因此,应选择东、西、南、北、中各一个省进行试点,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按照共性和个性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工程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工程所在地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和行政管辖的因素,将一省划分成若干区域(类别)。(2)在区域内选择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实行不同会计制度的典型水管单位进行深入调研。从成本科目设置、取值标准等制度性问题入手,找出关键的影响因素。把合理的、一致或相对一致的成本科目、取值标准确定下来。对合理的、有一定差距的内容,采用确定取值范围或比率的方法予以明确;对不合理的科目或核算办法予以纠正,做出取舍的明细表,并进行充分的说明。(3)按照“成本核算办法”的核算原则,在调查、分析、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区域平均供水成本核算模型。在此过程中,一要把握好区域平均供水成本的构成要素的全面性,二要注意各种资产、费用分摊的公平合理性,三要保证各种合理定额和费率区域的准确性。在此基础上设计出区域平均供水核算模型并编制软件。(4)在区域内的每一个水管单位原则上都可以在模型中找到适应于本工程的系列参数,并核算出供水成本。但任一个模型的设计都涉及前提条件的假定、参数的设计和取值范围,只有通过实证检验,修正系数和模型,才能更好地贴近水管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而核算出相关利益者都可以接受的供水成本。
2.分步实施,全面推广。在试点省工作的基础上,邀请相关各方的专家学者咨询和论证,形成公共政策,然后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供水成本核算规则,为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供水成本;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大量的调研分析表明,中国水价的确定和执行中明显存在五大问题:一是供水成本核算不实。二是经济承受能力制约了水价作为经济杠杆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使现行的水价既不能节约水资源,又不能保证水利工程可持续运行。三是缺乏一套严格规范和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使价格杠杆对水资源配置作用的发挥受到制约。四是水价构成不合理、不完整。水价构成中不考虑资源赋存和生态系统的保护。五是供水管理体制缺少激励,中间环节多,造成终端水价高,水管单位渠水价低,水费实收率低,而中间环节多,层层加价等。
一、供水成本核算规则缺失是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的制度障碍
(1)供水成本核算的基础规则有缺陷。(2)成本核算的办法和内容不准确、不完整。(3)供水成本费率取值不严密、不明确。
二、区域平均供水成本替代单个工程供水成本的必要性
由于现行的供水成本核算规则存在明显的缺失和水利工程实行的是按单个工程核算成本、确定水价的方式,因此,在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工作中,一方面存在着成本项目不全、成本核算不实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水管单位管理水平低下,人员膨胀,工作效率不高造成的成本扩张现象,由此而形成在同一区域类型供水成本差距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物价部门、用水户和社会舆论对水管单位核算的供水成本不信任。
从理论上讲,消除现行“成本核算办法”的制度障碍有两种方法,一是重新制定“成本核算办法”;二是以区域平均供水成本代替单个工程供水成本。从基本属性分析,水管单位虽说都定性为事业单位,但却有不同的财政支付形式,如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从运行机制上看,有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水利工程的社会属性上看,有公益性水管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经营性水管单位。现实中水管单位的复杂性使得重新制定适用于各种水管单位的成本核算办法在技术上难度很大。而采用区域平均供水成本代替单个工程供水成本则能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因此,用区域平均供水成本代替单个工程供水成本是消除现行“成本核算办法”制度障碍的有效途径。这种替代至少有三个优点:首先,体现了消费公平。即同一区域内,用水户同样的支付能获得相等的水服务,体现了公平原则。其次,约束了水管单位成本扩张的倾向,为水管单位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控制人员、降低消耗等提供了有效激励。最后,有效地解决了由于成本核算规则中存在的制度欠缺而造成的同一区域不同的水价,或同一类型的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结果不同的现象,提高了供水成本的社会可信度。
三、区域平均供水成本主要核算原则
(1)区域(类别)公平的原则。(2)可持续运行的原则。(3)有效激励的原则。(4)区别对待(分类核算)的原则。
四、推进区域平均供水成本替代单个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的建议
推进区域平均供水成本替代单个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的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技术问题多,涉及到会计课目的调整、费率取值范围的确定、实行不同会计核算制度的水管单位之间的协调、区域类别、规模等级划分与界定、物价部门的认同与支持、核算软件的开发与推广运用等,因此,必须稳健推动,分步实施。
1.选择试点,稳健推动。中国幅员广阔,水资源赋存和开发条件差别很大,因此,应选择东、西、南、北、中各一个省进行试点,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按照共性和个性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工程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工程所在地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和行政管辖的因素,将一省划分成若干区域(类别)。(2)在区域内选择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实行不同会计制度的典型水管单位进行深入调研。从成本科目设置、取值标准等制度性问题入手,找出关键的影响因素。把合理的、一致或相对一致的成本科目、取值标准确定下来。对合理的、有一定差距的内容,采用确定取值范围或比率的方法予以明确;对不合理的科目或核算办法予以纠正,做出取舍的明细表,并进行充分的说明。(3)按照“成本核算办法”的核算原则,在调查、分析、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区域平均供水成本核算模型。在此过程中,一要把握好区域平均供水成本的构成要素的全面性,二要注意各种资产、费用分摊的公平合理性,三要保证各种合理定额和费率区域的准确性。在此基础上设计出区域平均供水核算模型并编制软件。(4)在区域内的每一个水管单位原则上都可以在模型中找到适应于本工程的系列参数,并核算出供水成本。但任一个模型的设计都涉及前提条件的假定、参数的设计和取值范围,只有通过实证检验,修正系数和模型,才能更好地贴近水管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而核算出相关利益者都可以接受的供水成本。
2.分步实施,全面推广。在试点省工作的基础上,邀请相关各方的专家学者咨询和论证,形成公共政策,然后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供水成本核算规则,为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基础。